(2017)闽0926执保15号
裁判日期: 2017-06-22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黄钦、袁明华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柘荣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柘荣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柘荣县人民法院协 助 查 封 通 知 书(2017)闽0926执保15号柘荣县房管局:关于黄钦与袁明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审查,原告黄钦所提出的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并已提供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8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一、查封被申请人袁明华所有的坐落于柘荣县双城镇双城镇南门路25-2号的房地产(房产所有权证号:柘房权证字第××号);查封期间停止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变更、抵押登记等手续。二、查封期限为三年。附:(2017)闽0926民初349号民事裁定书一份。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福建省柘荣县人民法院协助查封通知书(2017)闽0926执保15号柘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黄钦与袁明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审查,原告黄钦所提出的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并已提供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8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一、查封被申请人袁明华所有的坐落于柘荣县双城镇双城镇南门路25-2号的房地产(房产所有权证号:柘房权证字第××号);查封期间停止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变更、抵押登记等手续。二、查封期限为三年。附:(2017)闽0926民初349号民事裁定书一份。二O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