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1021刑初91号
裁判日期: 2017-06-22
公开日期: 2017-09-07
案件名称
席仲瑜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庆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庆城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席仲瑜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
全文
甘肃省庆城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甘1021刑初91号公诉机关庆城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席仲瑜,男,公民身份号码×××,汉族,大学文化,甘肃省镇原县人,居民,住镇原县,现住庆阳市,原系庆阳孜霖健XX活体验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无党派,无前科。2017年3月20日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庆城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5月24日被本院取保候审。庆城县人民检察院以庆城检诉刑诉(2017)7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席仲瑜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17年5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根据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甘10刑辖9号指定管辖决定书,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庆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温亚男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席仲瑜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庆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12月18日,被告人席仲瑜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办理了卡号为×××的牡丹白金信用卡一张,授信额度为10万元。之后席仲瑜持该卡透支消费,截止2017年3月3日银行报案,被告人累计拖欠本金47000.50元,后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拒绝归还。2017年4月6日,被告人还款3000元。被告人席仲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一款(四)项之规定,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三款之规定,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席仲瑜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18日,被告人席仲瑜提供其经营的庆阳孜霖健XX活体验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身份证等材料,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申请办理了卡号为×××的牡丹白金信用卡一张,授信额度为10万元。被告人自2015年2月9日起透支消费,截止2017年3月3日银行报案时累计拖欠本金47000.50元,利息5772.44元、违约金3500元,合计56272.94元,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拒绝归还。2017年4月6日,被告人还款3000元。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席仲瑜向工商银行归还了拖欠的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共计57277.20元。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当庭提交,并经当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1、报案材料、庆阳市公安局指定管辖决定书,立案决定书证实,2017年3月3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向庆城县公安局报案,县公安局于同年3月10日立案侦查。2、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申请表及签批单、信用卡贷后管理系统截图、交易明细、催收记录、透支逾期还款通知书、企业基本信息,扣押物品清单,证人宋某、陈某、郭某、李某证言,被告人席仲瑜供述证实,被告人席仲瑜信用卡诈骗的具体作案经过。3、到案经过证实,2017年3月20日,被告人席仲瑜经电话传唤到案。4、中国工商银行凭证证实,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席仲瑜向工商银行归还了拖欠的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共计57277.20元。5、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出生的时间及家庭住址。本院认为,被告人席仲瑜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信用卡,导致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归还,其非法占有目的明显;其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并且经发卡银行二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犯罪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对其从轻处罚。在公安机关立案后本院判决宣告前,被告人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可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故可宣告缓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一款(四)项、二款、第六十七条一款、第七十二条一、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席仲瑜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0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审 判 长 雷普昌代理审判员 王亚宁人民陪审员 张小勇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张 鲜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