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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183刑初25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2

公开日期: 2017-12-05

案件名称

被告人赵松阳非法拘禁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新密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密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非法拘禁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豫0183刑初256号被告人赵松阳非法拘禁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14日作出(2017)豫0183刑初25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现发现被害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某1”名字错误,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将(2017)豫0183刑初25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全文当中的“马某1”,现更改为“马某2”。审 判 长  韩军营代理审判员  张建东人民陪审员  杨爱芬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冯倩倩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