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183刑初25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2
公开日期: 2017-12-05
案件名称
被告人赵松阳非法拘禁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新密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密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非法拘禁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豫0183刑初256号被告人赵松阳非法拘禁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14日作出(2017)豫0183刑初25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现发现被害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某1”名字错误,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将(2017)豫0183刑初25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全文当中的“马某1”,现更改为“马某2”。审 判 长 韩军营代理审判员 张建东人民陪审员 杨爱芬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冯倩倩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