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沪0113民初9549号

裁判日期: 2017-06-22

公开日期: 2017-09-19

案件名称

朱振强、朱树林与刘福庆、王良宝等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朱振强,朱树林,刘福庆,王良宝,刘坤齐

案由

相邻关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全文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沪0113民初9549号原告:朱振强,男,1982年6月8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宝山区。原告:朱树林,男,1955年7月10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委托诉讼代理人:朱振强。被告:刘福庆,男,1934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宝山区。被告:王良宝,女,1939年11月9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被告:刘坤齐,男,1971年4月23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上述三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坤叶,住上海市杨浦区。上述三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乐鸣,住址同上。原告朱振强、朱树林与被告刘福庆、王良宝、刘坤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周奕南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朱振强(暨被告朱树林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刘福庆、王良宝、刘坤齐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坤叶、乐鸣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朱振强、朱树林共同诉称,两原告系宝山区共康六村XXX号XXX室业主,三被告系宝山区共康六村XXX号XXX室业主。被告将其卫生间排气管道设置于靠近201室的公共走廊内,将燃气热水器排气管道设置于靠近203室的公共走廊内,均影响了原告正常生活,存在气体污染及安全隐患。被告家的大门系向外开启,对于原告经过其门口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被告在公共走廊内安装摄像头拍摄公共走廊,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被告的上述行为均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故起诉要求被告拆除卫生间排气管道、燃气热水器排气管道、摄像头,并将大门改为向内开启。被告刘福庆、王良宝、刘坤齐共同辩称,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被告的房型为卫生间、厨房均在靠近公共走廊一侧,卫生间、燃气热水器管道只能通向公共走廊,卫生间仅系通风排气,不影响原告生活,燃气热水器管道架设在靠近203室的公共走廊内,原告出行并不经过该处,对其也没有任何影响。大门原始结构就是向外开启的,所以不同意变更。摄像头同意整改方向。经审理查明,两原告系宝山区共康六村XXX号XXX室业主,三被告系宝山区共康六村XXX号XXX室业主。被告将其卫生间排气管道设置于靠近201室的公共走廊内,将燃气热水器排气管道设置于靠近203室的公共走廊内。被告另在公共走廊内安装了摄像监控设备。审理中,原告表示其房屋原始结构大门亦为向外开启,另原告表示物业主管单位并未向被告开具过违章行为整改通知。以上事实,有产权证、照片、情况说明、203室房型图纸及当事人当庭陈述等证据佐证,并经庭审质证属实,本院予以认定。本院认为,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原、被告各自房屋系相邻关系,被告在公共走廊内安装摄像头,将公共走廊置于摄像监控范围以下,显然侵犯了原告的个人隐私,现原告要求其拆除,并无不当,本院予以准许。关于卫生间排气管及燃气热水器排气管,根据原告的房型结构所限,其将排气设施设置在公共走廊内,鉴于卫生间排气管仅系正常的通风排气且亦不存在全天候不间断使用产生噪音或其他影响之情况,燃气热水器排气管则设置于远离原告家的公共走廊部位,亦非全天候不间断使用,本院认为上述两排气管的设置及使用并未达到影响原告正常生活的程度,相邻各方在日常生活中亦应有合理限度的互相容忍义务,故对于原告此两项诉请不予准许。关于被告大门开启方向,原、被告一致确认该房屋原始结构大门即向外开启,现原告要求被告整改,并无充分依据,本院不予准许。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刘福庆、王良宝、刘坤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拆除安装于上海市宝山区共康六村XXX号XXX室房屋外公共走廊内的摄像头;二、原告朱振强、朱树林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人民币40元,由被告刘福庆、王良宝、刘坤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奕南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黄雯嫣附:相关法律条文附:相关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