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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京行终183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2

公开日期: 2017-11-14

案件名称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

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全文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2017)京行终1836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厦门市。法定代表人林开标,董事长。委托代理人赵天娟,北京市金阙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傅声国,北京市金阙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法定代表人赵刚,主任。委托代理人洪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员。上诉人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厦门集装箱码头公司)因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6)京73行初522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6年3月28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诉争商标“相来相往传递梦想”由“相来相往”、“传递梦想”两部分构成,文字数量较多,而且,从其表达的含义而言,整体易被相关消费者识别为广告用语,而非商标,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厦门集装箱码头公司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使用已经产生可注册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判决:驳回厦门集装箱码头公司的诉讼请求。厦门集装箱码头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及被诉决定,其主要上诉理由为:1、诉争商标由厦门集装箱码头公司首创和使用,作为厦门港的独家运营主体,将该商标使用在指定行业,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2、诉争商标经过使用,具有一定美誉度和知名度,相关公众能够将之与厦门集装箱码头公司建立直接对应关系。3、厦门集装箱码头公司秉承“相来相往、传递梦想”的企业品牌和经营理念,广泛使用诉争商标,增强了其显著特征。商标评审委员会服从原审判决。经审理查明:一、诉争商标1.注册人:厦门集装箱码头公司。2.申请号:17031026。3.申请日期:2015年5月25日。4.标志:5.指定使用服务(第39类、类似群3901-3906;909-3911):运输;商品包装;海上运输;汽车运输;导航;司机服务;仓库出租;操作运河水闸;快递服务(信件或商品);观光旅游。二、被诉决定:商评字【2016】第70278号关于第17031026号“相来相往传递梦想”商标驳回复审决定。被诉决定作出时间:2016年8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以诉争商标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情形为由,作出被诉决定,驳回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三、其他事实在评审程序中,厦门集装箱码头公司提交了:1、一份中国航务周刊的部分页面;2、使用照片。用以证明诉争商标的使用情况。在原审诉讼过程中,厦门集装箱码头公司向原审法院提交了其网站的企业介绍以及诉争商标的使用页面。上述证据中“相来相往、传递梦想”多以海报宣传语、企业办公楼门头的宣传语等方式使用。上述事实,有诉争商标档案、被诉决定、厦门集装箱码头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原审法院提交的证据以及当事人陈述等在案佐证。本院认为: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应当能够发挥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否则该标志缺乏显著特征,不具有可注册性。“相来相往、传递梦想”是厦门集装箱码头公司的经营理念,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也多以宣传经营理念的方式使用。因此,“相来相往、传递梦想”对于相关公众而言,传递信息的作用远大于通过这一句子识别服务提供主体的作用。因此,“相来相往、传递梦想”不容易被相关公众作为商标识别,不具有显著特征。厦门集装箱码头公司提交的使用证据数量有限,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已经使该短句与厦门集装箱码头公司建立起对应关系,也不能证明相关公众看到其“相来相往、传递梦想”的经营理念就能识别服务的提供主体。因此,诉争商标符合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况,厦门集装箱码头公司的相关上诉理由不能成立。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本院予以维持。上诉人厦门集装箱码头公司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各一百元,由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均已交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长  岑宏宇审判员  戴怡婷审判员  马 军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王婉晨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