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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2328执保1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2

公开日期: 2017-07-04

案件名称

文强申请执行李闻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元谋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元谋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文强,李闻张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云南省元谋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云2328执保16号申请执行人文强,男,生于1969年3月15日,汉族,中专文化,住元谋县。被申请人李闻张,男,生于1974年12月26日,汉族,初中文化,住元谋县。本院在执行文强申请执行李闻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据(2017)云2328民初520号、(2017)云2328民初52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按裁定书确定的内容保全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7)云2328民初520号、(2017)云2328民初52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事项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李大荣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张    妮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