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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1222执恢87号

裁判日期: 2017-06-22

公开日期: 2017-10-18

案件名称

郑施与李国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沅陵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沅陵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222执恢87号申请执行人郑施申请执行李国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沅陵县人民法院(2011)沅民一初字第38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郑施于2016年12月2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6年12月28日依法立案执行。现本案已于2016年12月15日执行和解,现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款第(4)项之规定,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