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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684执恢245号

裁判日期: 2017-06-22

公开日期: 2017-08-17

案件名称

张士良与蔡永标定作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恢245号申请执行人:张士良被执行人:蔡永标关于申请执行人张士良与被执行人蔡永标定作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执行标的为人民币24884.7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了义务。至此,本院(2014)门三民初字第0035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本次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