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723民初815号
裁判日期: 2017-06-22
公开日期: 2017-08-01
案件名称
张立华与宁海红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平舆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舆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立华,宁海红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1723民初815号原告:张立华,男,汉族,1979年8月10日出生,住河南省平舆县。被告:宁海红,男,汉族,1979年5月4日出生,住平舆县。原告张立华与被告宁海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通知原告履行缴纳诉讼费义务后,但原告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及相关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 判 长 李永慧审 判 员 王晓颖人民陪审员 周新全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黄文娟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