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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1481执恢18号

裁判日期: 2017-06-22

公开日期: 2017-06-28

案件名称

左俊芳与周传湖财产所有权侵权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乐陵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乐陵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鲁1481执恢18号申请执行人左俊芳被执行人周传湖申请执行人左俊芳与被执行人周传湖为财产所有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乐陵市人民法院(2004)乐民初字第291号民事判决书进行执行。执行过程中,周传虎履行50000.00元,申请人左俊芳认可执行完毕。故(2004)乐民初字第291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乐陵市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