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冀0927执102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河北昌瑞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南皮县亿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无因管理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南皮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皮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南皮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冀0927执102号河北昌瑞投资有限公司,男,1961年12月30日出生,住所地沧州市南皮,联系电话1380323****法定代表人:叶本厚南皮县亿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男,1968年7月7日出生,住所地沧州市,联系法定代表人:崔国通南皮县冠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男,1979年7月9日出生,住所地沧州市南皮县,联系法定代表人:门海峰河北昌瑞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南皮县亿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年沧民终字第01662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1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河北昌瑞投资有限公司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年沧民终字第01662号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王素成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王明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