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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04民初15092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廖某与周良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廖某,周某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一十三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304民初15092号原告:廖某,住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被告:周某,住址湖南省茶陵县,本院在审理上列原告廖某诉被告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廖某在法定期间内不预交诉讼费,也未提出减、缓、免交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一十三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诉处理。审判审判员 陈  庆  云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李婷丹(代)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