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406执168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戴少兰与范召新房屋权属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衡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406执168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戴少兰与被执行人范召新房屋权属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4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已生效的(2010)衡中法民一终字第365号民事判决书,要求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审查立案后,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7年4月27日向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为戴少兰办理了坐落于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胜管理处长胜综合楼2单元604号房屋产权登记。已执行完毕。本案于2017年6月21日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