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0684执2860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08-17
案件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通洋铁木包装箱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0684执2860号申请执行人南通市通州区通洋铁木包装箱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通泰森科宇锻造有限公司:关于南通市通州区通洋铁木包装箱有限公司与南通泰森科宇锻造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41670.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40000.00元,余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院已于2017年5月31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南通市通州区通洋铁木包装箱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门开商初字第00076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