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0921执735号之二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07-06
案件名称
王开云与王开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金塔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塔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开云,王开元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甘肃省金塔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甘0921执735号之二申请执行人:王开云。被执行人:王开元。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开元与被执行人王开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甘0921执735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马洪义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王永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