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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甘0921执735号之二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07-06

案件名称

王开云与王开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金塔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塔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开云,王开元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甘肃省金塔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甘0921执735号之二申请执行人:王开云。被执行人:王开元。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开元与被执行人王开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甘0921执735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马洪义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王永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