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琼9007民初522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12-05
案件名称
三亚致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许交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东方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方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三亚致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许交生,东方广华实业有限公司,东方市宗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12-05
三亚致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许交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东方市人民法院
东方市
民事案件
一审
三亚致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许交生,东方广华实业有限公司,东方市宗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