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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京0114民初8900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07-24

案件名称

北京川中联工贸中心与北京盛世共赢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加工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14民初8900号原告北京川中联工贸中心诉被告北京盛世共赢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350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审判员  李雪莲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张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