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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122执恢590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06-28

案件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安县支行与孙贵波等借款保证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农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农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122执恢590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安县支行、孙贵波、韩景春、金光奇:本院执行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安县支行申请孙贵波、韩景春、金光奇借款保证纠纷执行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已全部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