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702刑初175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叶晨康危险驾驶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叶晨康
案由
危险驾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
全文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闽0702刑初175号公诉机关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叶晨康,男,1997年7月28日出生于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汉族,初中文化,务工,家住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2017年2月22日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被南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延平大队决定行政罚款人民币300元。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17年2月21日被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决定取保候审,同年6月1日被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同年6月14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在家。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以延检诉刑诉〔2017〕15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叶晨康犯危险驾驶罪,于2017年6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黄婕、被告人叶晨康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2月15日0时许,被告人叶晨康与被害人邓某及郑某、王某一起在南平市延平区三元路附近吃烧烤,期间叶晨康喝了约四瓶500ml装的雪津啤酒。当日2时许四人回到公司聊天至4时许,随后叶晨康(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车牌号为甘A×××××号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载着邓某,从延平区创世纪出发往延平区沙溪口方向行驶,行至延平区新建村菜市场路段时,将横过马路的被害人陈某1刮碰倒地,叶晨康与邓某也摔倒受伤。事故发生后,叶晨康将陈某1送往南平市第一医院治疗,被害人陈某1家属报警,随后民警到达医院并将叶晨康带至采集血样。经检验鉴定,被告人叶晨康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05.3mg/100ml,属醉酒驾驶。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陈某1的损伤属轻伤一级。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叶晨康承担本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被告人叶晨康已赔偿被害人陈某1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7000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上述事实,被告人叶晨康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并有被害人陈某1陈述、证人郑某、邓某证言、被告人叶晨康现场指认笔录与现场指认照片、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照片、现场图、案件登记表、当事人血样提取登记表、抽血现场照片、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福建武夷司法鉴定所[2017]酒检字第210号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物证鉴定室延公物鉴(医)字[2017]082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受伤人员住院抢救记录表、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到案经过补充说明、报警登记表、被害人出具的收条与谅解书、接受证据材料清单、机动车行驶证、南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延平大队公安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违法犯罪信息查询记录表、被告人叶晨康人员基本信息表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叶晨康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叶晨康案发后主动抢救伤者,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候,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具有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其已赔偿被害人陈某1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具有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但其无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又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上述量刑情节,本院在量刑时予以综合考虑。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叶晨康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零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被告人叶晨康所并处的罚金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审判员 林洁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陈欢本案依据的主要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PAGE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