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川1826执保2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8-09-25

案件名称

赵宗敏、张义秀、张守全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芦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芦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芦山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川1826执保26号申请人:赵宗敏关于赵宗敏申请财产保全一案,在执行中,本院依法对被申请人张义秀、张守全的位于芦山县东小巷33号房屋和芦山县平安路39号平安小区2幢603号房屋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依法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本院地址:四川省芦山县文体路邮编:625600联系人:执行局联系电话:0835-652****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