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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602民初1564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8-07-12

案件名称

柳晓刚与钱斌、赵越峰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绍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柳晓刚,钱斌,赵越峰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浙0602民初1564号原告:柳晓刚,男,1987年6月14日出生,汉族,住绍兴市越城区。被告:钱斌,男,1983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住绍兴市柯桥区。被告:赵越峰,男,1972年6月18日出生,汉族,住绍兴市越城区。原告柳晓刚为与被告钱斌、赵越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7年2月10日向本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一、被告钱斌归还借款10000元,并支付自2015年9月5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的利息;二、被告赵越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后因被告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5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理。原告柳晓刚到庭参加诉讼。二被告经本院公告送达,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经审理认定,2013年9月4日,被告钱斌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内容为被告钱斌向原告借款10000元,款项于2015年9月4日前一次性归还,若逾期归还,支付自还款到期之日起至归还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的利息,并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一切费用。被告赵越峰为担保人,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附随义务,担保期限为借款人还清全部本息时止。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保证合同关系,各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未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合法有效。原告提供的借条结合原告陈述,可认定被告钱斌至今尚欠原告借款10000元及双方对逾期利息作了约定的事实,现借款期限届满,被告钱斌至���未归还借款,构成违约,本院对原告要求被告钱斌归还借款及支付相应利息的诉请依法予以支持。被告赵越峰为本案借款提供担保,借条中未约定保证方式,应视为按连带责任保证提供担保。借条中关于担保期限为借款人还清全部本息时止的约定属约定不明,按照法律规定应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故原告起诉主张保证债权未超过保证期间,故本院对原告要求被告赵越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请依法予以支持。两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可以缺席判决。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钱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给原告柳晓刚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5年9月5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算的利息;二、被告赵越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36元,由二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履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刘 娜代理审判员  吕琪喆人民陪审员  金宝夫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张 斌附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