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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0112民初2957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08-02

案件名称

陈刚诉被告叶德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云0112民初2957号原告陈刚诉被告叶德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陈刚申请撤回对被告叶德伟的起诉。经审查原告陈刚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陈刚撤回对被告叶德伟的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96元(原告已预交),已减半收取,由原告陈刚承担。审判员  王新华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邓婷婷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