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0112民初2957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08-02
案件名称
陈刚诉被告叶德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云0112民初2957号原告陈刚诉被告叶德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陈刚申请撤回对被告叶德伟的起诉。经审查原告陈刚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陈刚撤回对被告叶德伟的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96元(原告已预交),已减半收取,由原告陈刚承担。审判员 王新华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邓婷婷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