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0103执224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桑峻玲申请王建勋、刘金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0103执224号申请执行人:桑峻玲被执行人:王建勋、刘金玉:本院执行的桑峻玲申请王建勋、刘金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我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建勋、刘金玉已腾退并返还西宁市城中区仓门街6号1号楼2单元2283室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审判员 李向红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李龙德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