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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829执恢45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12-22

案件名称

侯旭春与平陆县曹川镇任岭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平陆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陆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平陆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829执恢45号本院立案执行的侯旭春与平陆县曹川镇任岭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本案应予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国荣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孙志鸣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