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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684执恢259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08-17

案件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市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恢259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市支行与被执行人王爱霞、单士敏: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市支行与王爱霞、单士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217081.81元,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已自觉履行本案标的217081.81元且钱款已交接完毕。至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市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门商初字第0010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