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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122执3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任广山与李国昌等交通事故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农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农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122执36号任广山、李国昌、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本院执行的任广山申请李国昌、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交通事故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自动履行7672.06元、李国昌自动履行3800元申请执行人任广山已支取,任广山申请执行的权益已全部得到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