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122执3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任广山与李国昌等交通事故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农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农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122执36号任广山、李国昌、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本院执行的任广山申请李国昌、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交通事故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自动履行7672.06元、李国昌自动履行3800元申请执行人任广山已支取,任广山申请执行的权益已全部得到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