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626刑初112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08-17
案件名称
方某甲、朱某甲犯赌博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平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江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方某甲,朱某甲
案由
赌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湘0626刑初112号公诉机关平江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方某甲,农民。现因涉嫌赌博罪,于2015年1月13日因本案行政拘留12日,2015年2月14日被平江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7年6月1日经本院决定逮捕,同日由平江县公安局执行,2017年6月21日经本院决定取保候审,现在家。被告人朱某甲,个体户。现因涉嫌赌博罪,2015年4月22日被平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5月25日被平江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7年6月1日经本院决定逮捕,同日由平江县公安局执行,2017年6月21日经本院决定取保候审,现在家。平江县人民检察院以平检刑检刑诉(2017)2-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方某甲、朱某甲犯赌博罪,于2017年4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平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周娇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方某甲、朱某甲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4年6月至2015年9月底,被告人方某甲在平江县木金乡中和村自己住宅、住宅附近山上和龙门镇岭羊村张某甲住宅二楼,以“地下六合彩”写单、坐庄的方式聚众赌博,接受下线方某乙、吴某甲(“西眼子”)、吴某乙(“安老”)、吴某丙、张某甲、余某甲、张某乙、吴某丁、吴某戊、吴某己、吴某庚、方某丙、吴某辛、曹某、黄某、吴某壬、刘某等下线码民的买码投注约34万余元,并将其中的20余万元码单报给上线朱某甲,按12%的比例从朱某甲处非法获利,其余码单被被告人方某甲吃单。2014年9月初至2015年1月底,被告人朱某甲在平江县长寿镇朝阳门自己家中,以“地下六合彩”写单的方式聚众赌博,接受下线方某甲、余小龙、刘友、熊明等人投注40余期,共计接受下线方某甲及零星码民的小额买码投注约20余万元,并将买码投注报给上线邓某(另案处理),被告人朱某甲按12%的比例从邓某处非法获利。上述事实,被告人方某甲、朱某甲在庭审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户籍资料、抓获经过、搜查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物品、文件清单、扣押码单账本、检查笔录、检查照片、收缴物品清单、情况说明、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证据保全决定书、证据保全清单、通话记录、平江县移动公司证明等书证;证人方某乙、吴某甲、吴某乙、吴某丙、张某甲、余某甲、张某乙、吴某丁、吴某戊、吴某己、吴某庚、方某丙、吴某辛、曹某、黄某、吴某壬、刘某、朱某乙、方某丁、吴某癸、张某丙、张某丁、吴某子、罗某甲、方某戊、毛某、姜某、吴某丑、吴某寅、陈某、杜某、何某、余某乙、赵某、罗某乙、邓某、吴某卯、吴某辰、罗某丙等人的证言;被告人方某甲、朱某甲的供述;辨认笔录;讯问视频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方某甲、朱某甲以营利为目的,以地下六合彩投注的方式聚众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方某甲、朱某甲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本案案情、两被告人的悔罪表现以及平江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可对被告人方某甲、朱某甲适用缓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方某甲、朱某甲犯赌博罪的事实清楚,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提请依法判处的公诉意见,本院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方某甲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已缴纳)。被告人朱某甲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李向东审 判 员 张有林人民陪审员 廖洪鸣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周丽丽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三款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第二款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第三款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