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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115执2003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11-09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业大保与被执行人业小武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115执2003号业大保业小武:业大保申请执行业小武相邻关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0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延迟履行金(延迟履行利息)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年月日将票据开具转付给业大保。至此,业大保向本院申请执行(2016)苏0115民初423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