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兵0601执恢80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李杨东与张恩芳民事执行判决书
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结案报告(2017)兵0601执恢80号申请执行人:李杨东,男,土家族,1986年4月15日出生,身份证号:5002391986********,住重庆市黔江区两河镇太坪村*组。被执行人:张恩芳,男,汉族,1959年10月15日出生,身份证号:1302281959********,住五家渠市102团团结路**号附*号。申请执行人李杨东与被执行人张恩芳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2017年6月1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2687.5元,被执行人6月16号自动履行案款2687.5元,本案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