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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桂1022民初字第690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07-12

案件名称

任涛与岑相同、廖金霞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田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田东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任涛,岑相同,廖金霞,农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桂1022民初字第690号原告任涛,男,1972年8月29日生,壮族,住广西田东县。被告岑相同,男,1986年3月3日生,壮族,户籍所在地广西田东县。被告廖金霞,女,1989年2月13日生,壮族,户籍所在地广西田东县。被告农媛,女,约30岁,住广西田东县本院在审理原告任涛与被告岑相同、廖金霞、农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任涛以与被告庭外达成协议为由,于2017年6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任涛的申请系本人的真实意思,且没有侵害国家、集体及他人的利益,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任涛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900元,减半收取450元,由原告任涛负担。审判员  欧阳阳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黄文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