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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281执保53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08-19

案件名称

严萍、曾志豪与被申请人张进明生命权、健康权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洪江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洪江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281执保53号申请人严萍、曾志豪与被申请人张进明生命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依据本院(2017)湘1281民初483-1号民事裁定书,经执行,查询到被申请人张进明有存款63357.86元;在xx银行有存款52.17元。因本院(2017)湘1281执保54号申请人严萍、曾志豪、冯美甜、谭子友与被申请人张进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对该二个账户进行冻结账户1000000元的处理,致使本案保全事项未能实施,本案无财产可供保全,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