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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苏0684执3235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08-17

案件名称

宋岳军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0684执3235号被执行人宋岳军:关于宋岳军容留他人吸毒一案,执行标的人民币5000.00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会计室出具情况说明一份,被执行人已于2013年5月6日已将罚金5000元缴纳,且本院于2013年7月16日将上述款项上缴罚没款。至此,本院(2013)门刑初字第0156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