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0684执3235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08-17
案件名称
宋岳军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0684执3235号被执行人宋岳军:关于宋岳军容留他人吸毒一案,执行标的人民币5000.00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会计室出具情况说明一份,被执行人已于2013年5月6日已将罚金5000元缴纳,且本院于2013年7月16日将上述款项上缴罚没款。至此,本院(2013)门刑初字第0156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