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0722执233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孟杰莲与讷继跃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孟杰莲,讷继跃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内0722执233号申请人孟杰莲,女,1950年10月15日出生,达斡尔族族。被执行人讷继跃,男,1959年10月1日出生,达斡尔族,职工。2017年5月11日本院受理了孟杰莲申请执行讷继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接到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本院于2017年5月22日将被执行人讷继跃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款67229.77元予以冻结,2017年6月12日予以扣划71100.00元,2017年6月19日交付申请人孟杰莲71100.00元,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7)内0722执233号案件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王立忠审判员 金 戈审判员 李冬学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张 越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