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内0722执233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孟杰莲与讷继跃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孟杰莲,讷继跃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内0722执233号申请人孟杰莲,女,1950年10月15日出生,达斡尔族族。被执行人讷继跃,男,1959年10月1日出生,达斡尔族,职工。2017年5月11日本院受理了孟杰莲申请执行讷继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接到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本院于2017年5月22日将被执行人讷继跃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款67229.77元予以冻结,2017年6月12日予以扣划71100.00元,2017年6月19日交付申请人孟杰莲71100.00元,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7)内0722执233号案件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王立忠审判员  金 戈审判员  李冬学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张 越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