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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115执1835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11-09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吴小念与被执行人孙祯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115执1835号吴小念孙祯刚:吴小念申请执行孙祯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被告已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至此,吴小念向本院申请执行(2016)苏0115民初581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