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115执1835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11-09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吴小念与被执行人孙祯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115执1835号吴小念孙祯刚:吴小念申请执行孙祯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被告已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至此,吴小念向本院申请执行(2016)苏0115民初581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