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684执2361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08-18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顾幼娟,被执行人姚陈标、姚锦濠合伙协议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2361号申请执行人顾幼娟,被执行人姚陈标、姚锦濠:关于顾幼娟与姚陈标、姚锦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人民币81770元。执行中本院追加了保证人姚锦濠为本案被执行人并扣划姚锦濠存款82297元,其中执行款81770元已转交申请执行人顾幼娟。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本案已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