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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684执2361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08-18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顾幼娟,被执行人姚陈标、姚锦濠合伙协议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2361号申请执行人顾幼娟,被执行人姚陈标、姚锦濠:关于顾幼娟与姚陈标、姚锦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人民币81770元。执行中本院追加了保证人姚锦濠为本案被执行人并扣划姚锦濠存款82297元,其中执行款81770元已转交申请执行人顾幼娟。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本案已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