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1181执恢83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07-01
案件名称
麻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饶前喜、黄林其他执行裁定书
法院
麻城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麻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麻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饶前喜,黄林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鄂1181执恢83号申请执行人:麻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14211810112557627。被执行人:饶前喜,男,1977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麻城市人。被执行人:黄林,女,1978年6月18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麻城市人。本院在执行麻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饶前喜、黄林行政非诉执行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麻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向本院书面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2016)鄂1181行审135行政裁定书终结执行。审判长 陶孝东审判员 刘援农审判员 王 凯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胡正涛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