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8行初63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廖信恒诉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行政通知书
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 知 书(2017)苏08行初63号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原告廖信恒诉你单位房屋征收决定一案,因该案诉讼标的河房征字[2016]009号《房屋征收决定》前已由张建春、吴家驹、赵红英、刘叶英向本院提起诉讼,该案正在审理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本院决定两案合并审理,本案并入(2017)苏08行初57号,(2017)苏08行初63号案号不再保留。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