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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8行初63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廖信恒诉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行政通知书

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 知 书(2017)苏08行初63号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原告廖信恒诉你单位房屋征收决定一案,因该案诉讼标的河房征字[2016]009号《房屋征收决定》前已由张建春、吴家驹、赵红英、刘叶英向本院提起诉讼,该案正在审理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本院决定两案合并审理,本案并入(2017)苏08行初57号,(2017)苏08行初63号案号不再保留。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