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冀0105执保47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06-26
案件名称
郭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家庄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各类案件通用)(2017)冀0105执保476号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原告正定县XXXX经销处与被告河北XXXX有限公司、郭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7)冀0105民初118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案情需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解除对被告郭某某名下位于XX区XXXX号XXXXXXX的查封(房产证号43××88)。原案号:(2017)冀0105执保135号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