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581执393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06-28
案件名称
张振华与李保军、秦续龙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梅河口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581执393号张振华、李保军、秦续龙:本院执行的张振华申请李保军、秦续龙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