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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581执393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06-28

案件名称

张振华与李保军、秦续龙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梅河口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581执393号张振华、李保军、秦续龙:本院执行的张振华申请李保军、秦续龙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