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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1224执11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1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黄忠友与夏国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通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通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忠友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通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鄂1224执116号申请执行人黄忠友,男,1958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被执行夏国军,男,1982年6月9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忠友与被执行人夏国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夏国军且暂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黄忠友向本院提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鄂12**执116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徐唐发审判员  王望喜审判员  方显章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余 鸣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