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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181执恢947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07-11

案件名称

彭望发与李红钦、刘宜茂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恢字结案通知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81执恢947号彭望发:本院执行的彭望发与李红钦、刘宜茂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本院已于2017年4月7日作出(2016)湘0181执478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因彭望发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特申请恢复执行21000元,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