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渝0101刑初620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10-09
案件名称
陈锦丰龚怀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锦丰,龚怀美
案由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条
全文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渝0101刑初620号公诉机关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锦丰,男,1974年4月15日出生于广东省电白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广东省电白县。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6年9月14日被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自2016年3月4日起至2020年3月3日止。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7年3月15日被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5日被逮捕。现押于重庆市万州区看守所。被告人龚怀美,女,1980年12月17日出生于四川省叙永县,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四川省叙永县。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5年11月30日被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自2015年7月20日起至2018年9月19日止。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7年3月15日被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5日被逮捕。现押于重庆市万州区看守所。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渝万州检刑诉[2017]60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锦丰、龚怀美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7年6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尹浩、被告人陈锦丰、龚怀美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5月,被告人陈锦丰受他人邀约为电信诈骗行为人转移赃款,可获取款金额百分之十作为报酬。陈锦丰又邀约林某(已判刑)为其取款,承诺给林某取款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报酬。林某在单独取款几天后,又邀约了被告人龚怀美为其取款,并给予取款金额的百分之一作为龚怀美的报酬。2015年6月5日,被害人周某在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被人以打电话冒充朋友借钱的方式骗取2万元人民币,周某将2万元存入户名为张某的农业银行卡。同日,龚怀美持上述银行卡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一农业银行ATM机将该2万元取走,龚怀美获利200元。上述事实,被告人陈锦丰、龚怀美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书证受案登记表、银行取款记录、抓获经过、刑事判决书、户籍证明,证人林某、林某1的证言,被告人陈锦丰、龚怀美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陈锦丰、龚怀美明知是他人违法所得而予以转移赃款,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陈锦丰、龚怀美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其罪行,均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锦丰、龚怀美前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二被告人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公诉机关提出判处被告人陈锦丰、龚怀美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与前罪数罪并罚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根据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陈锦丰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前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3月4日起至2020年9月3日止。罚金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的第二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二、被告人龚怀美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前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7月20日起至2019年3月19日止。罚金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的第二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冯 鹤人民陪审员 杨翔雁人民陪审员 涂小英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书 记 员 向均旭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