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03执104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06-29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蒋平安与被执行人罗和平、伍桂英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03执1046号申请执行人蒋平安,男,1964年3月21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罗和平,男,1953年3月14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伍桂英,女,1953年8月6日出生,汉族。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蒋平安与被执行人罗和平、伍桂英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湘11民终312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罗和平、伍桂英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湘11民终31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