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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03执104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06-29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蒋平安与被执行人罗和平、伍桂英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03执1046号申请执行人蒋平安,男,1964年3月21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罗和平,男,1953年3月14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伍桂英,女,1953年8月6日出生,汉族。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蒋平安与被执行人罗和平、伍桂英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湘11民终312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罗和平、伍桂英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湘11民终31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