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川1025刑初335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11-15
案件名称
资中县龙山乡卫生院、曾本泞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资中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资中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资中县龙山乡卫生院,曾本泞,郑勇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百四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