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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川1025刑初335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11-15

案件名称

资中县龙山乡卫生院、曾本泞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资中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资中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资中县龙山乡卫生院,曾本泞,郑勇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百四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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