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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0622刑初118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08-29

案件名称

喻树才、喻树俊、付永奎、付永忠赌博刑事一审判决书

法院

巧家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巧家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喻树才,喻树俊,付永奎,付永忠

案由

赌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云0622刑初118号公诉机关巧家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喻树才,男,1967年6月1日出生于云南省巧家县,汉族,住巧家县。因本案于2017年2月4日被巧家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0日被巧家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押于巧家县看守所。被告人喻树俊,男,1975年9月10日出生于云南省巧家县,汉族,住巧家县。因本案于2017年2月5日被巧家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0日被巧家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押于巧家县看守所。被告人付永奎,男,1973年3月4日出生于云南省巧家县,汉族,住巧家县。因本案于2017年2月6日被巧家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0日被巧家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押于巧家县看守所。被告人付永忠,男,1959年11月19日出生于云南省巧家县,汉族,住巧家县。因本案于2017年3月14日被巧家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2日被巧家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押于巧家县看守所。巧家县人民检察院以巧检公诉刑诉[2017]11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喻树才、喻树俊、付永奎、付永忠犯赌博罪,于二○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巧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蔡贵洲,被告人喻树才、喻树俊、付永奎、付永忠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7年1月26日至2月2日期间,被告人喻树才、喻树俊、付永奎、付永忠伙同付某某(另案处理)、徐某某(另案处理)、周某某(另案处理)、杨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共同出资,在巧家县xx镇xx村xx街上以坐庄“摇骰子”猜单双的方式聚众进行赌博,参赌人数达100余人,赌资数额累计达人民币50万元以上。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喻树才、喻树俊、付永忠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上述事实,被告人喻树才、喻树俊、付永奎、付永忠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作案工具骰子48颗、小碗1个、盖子2个、篮子3个、钥匙1串、作业本1本、纸张3张,电话报案记录,查获经过,到案经过,抓获经过,证据保全决定书,调取证据决定书,调取证据清单,罚没收据,前科材料,情况说明,证人黄某某、徐某某、周某某、邓某某、吴某某、代某某、闻某某等人的证言,现场勘验、辨认笔录及照片,户口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喻树才、喻树俊、付永奎、付永忠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的行为,符合赌博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依法处罚。在共同犯罪中,四被告人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被告人喻树才、喻树俊、付永忠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四被告人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较好,可以从轻处罚。为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结合四被告人各自的犯罪情节,身体状况,对四被告人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建议判处四被告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量刑建议,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三款,第二十五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喻树才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一七年二月四日起至二○一七年十二月三日止)。二、被告人喻树俊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一七年二月五日起至二○一七年十二月四日止)。三、被告人付永奎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一七年二月六日起至二○一八年十二月五日止)。四、被告人付永忠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一七年三月十四日起至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止)。五、随案移送作案工具骰子四十八颗、小碗一个、盖子二个、篮子三个、钥匙一串、作业本一本、纸张三张,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何玉武审 判 员  商晓丽人民审判员  文 燕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书 记 员  曹 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