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湘0406执保15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宁林聪、陈新、衡阳市雁峰区超霸广告设计制作部与李明明、贺嫦娥、衡阳市顺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衡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406执保156号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宁林聪、陈新、衡阳市雁峰区超霸广告设计制作部与被申请人李明明、贺嫦娥、衡阳市顺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于2017年5月2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已生效的(2017)湘0406财保12号民事裁定书,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审查立案后,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李明明、贺嫦娥名下住房各一套及衡阳市顺成汽车贸易公司名下小车三台。本案已于2017年6月20日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