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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1424刑初10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10-16

案件名称

杨双喜、彭仕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丹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丹棱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双喜,彭仕华,宋志超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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