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京0111民初732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06-21
案件名称
郭利娟与王春朋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11民初7326号本院于二○一七年六月九日对原告郭利娟与被告王春朋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作出的民事裁定书中,文字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该判决书中“(2017)京0111民初7327号”应为“(2017)京0111民初7326号”。审判员 冯 淼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书记员 孙震颐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