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802刑初462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07-29
案件名称
刘红军故意伤害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龙岩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红军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闽0802刑初462号公诉机关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刘红军,男,1982年1月25日出生于河南省鄢陵县,汉族,初中文化,个体户,住河南省鄢陵县。因本案于2016年9月1日被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取保候审。2017年6月12日被本院取保候审。现在家。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以龙新检公刑诉[2017]43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红军犯故意伤害罪,于2017年6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林宏伟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红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8月3日23时许,被告人刘红军在龙岩市新罗区西城登高西路香樟名都小区看到其老婆李某与被害人翁某发生口角,被告人刘红军冲上前对被害人翁某拳打脚踢,后被告人刘红军又持木棍将被害人翁某打伤,致被害人翁某左右顶部头皮挫裂创各一处,创长累计达5cm;左眼钝挫伤,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左上中切牙少许缺失,未露髓;左尺骨中段粉碎性骨折。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翁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2016年9月1日,被告人刘红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被告人刘红军与被害人翁某达成和解协议并赔偿被害人翁某人民币7万元,取得被害人翁某谅解。上述事实,被告人刘红军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告人刘红军的户籍证明、违法犯罪前科查证经过、到案经过、现场照片、监控截图、通话清单、谅解书、和解协议书、收条等书证,被害人的陈述,证人李某、邓某等人的证言,被告人的供述,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辨认笔录,现场辨认笔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刘红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采纳。被告人刘红军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对方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刘红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代理审判员 陈 炎 银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书 记 员 郭 钰速 录 员 林茜茜(代)本案主要适用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PAGE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