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川01执1354号
裁判日期: 2017-06-20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新安县富洲冶金材料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2016)川01执1354号新安县富洲冶金材料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关于新安县富洲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与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本院从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扣划美元21414.27元(兑换人民币147259.51元),支付新安县富洲冶金材料有限公司134659元。新安县富洲冶金材料有限公司的债权全额实现,本案于2017年6月20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